投标邀请书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对南川区龙岩堆场磷石膏无害化处理设备采购安装及运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 |
最高限价(万元) |
中标人数量(名) |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南川区龙岩堆场磷石膏无害化处理设备采购安装及运营 |
******0.17元(其中:磷石膏无害化处理设备采购安装:******.17元; 磷石膏无害化处理运营单价137.17元/t,暂按75万吨计算,共计******0元) |
1 |
工业 |
二、资金来源
业主自筹资金,预算金额为******0.17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自行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南川区)》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补遗文件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二)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三)招标文件获取
1.时间:2025年5月22日- 2025年6月10日。
2.招标文件不收取费用。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自行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南川区)》网上下载。
(四******办事处凤江南路3号商务中心右副楼二楼)。
(五)投标开始时间:2025年6月11日北京时间09:00
(六)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6月11日北京时间09:30。
(七)开标时间:2025年6月11日北京时间09:30。
(八)开标地点:同投标地点。
五、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方式:投标人可选择以下二种方式之一。
方式一
一、以转账支票或电汇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交款形式及要求:投标人从企业的基本账户(开户行)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转账支票直接划付或以电汇方式直接划付至下面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若投标截止时间延期,则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应当保持一致。不满足上述要求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投标人自行考虑汇入时间风险,如同城汇入、异地汇入、跨行汇入的时间要求。
2、以转账支票或电汇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金额:200万元整(人民币)
3、投标保证金账户及账号。
单位名称******有限公司
开户行******银行重庆南川支行
账号:************1476
4、投标人必须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是“南川区龙岩堆场磷石膏无害化处理设备采购安装及运营项目投标保证金”。
5、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6、若投标人为联合体,则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二、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招标人应当在法定时间内确定中标人。招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7 个工作日内向除中标人以外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应当在法定时间内和中标人签订合同。招标人应当在合同生效后7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方式二
一、以纸质投标保函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
1. 纸质投标保函交纳形式及要求:
(1)缴纳形式:纸质投标保函******银行保函、保证保险和担保保函。
(2)具体要求:纸质投标******银行、保险机构、融资担保公司,其信用资质、履约能力、担保能力、赔付流程、安全保密等应符合工程保函业务条件。纸质投标保函应合法合规,符合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和金融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满足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投标人应选择在渝依法设立总部或者设有分支机构的金融机构开具纸质投标保函。投标人对所提交的纸质投标保函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纸质投标保函扫描件,纸质投标保函原件应当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开标现场递交招标人保管。
若投标截止时间延期,则纸质投标保函递交的截止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保持一致。
不满足上述要求的纸质投标保函无效。
2. 以纸质投标保函形式担保的投标保证金的金额:200万元整(人民币)。
3. 投标人须在纸质投标保函中注明在重庆市辖区范围内的核验地址和核验方式,并确保其递交的纸质投标保函能在开立人在渝的总部或者分支机构进行核验。
4******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5. 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招标人应当对投标人(至少中标人)递交的纸质投标保函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进行核验,对核验不合格或无法按纸质投标保函注明的核验地点、核验方式进行核验的,视为投标人未提交纸质投标保函,对已取得中标资格的投标人,按相关规定取消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投标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投标人提交的纸质投标保函涉及弄虚作假或其他违法违规情形的,移送相关部门处理。
6. 若投标人为联合体,则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纸质投标保函。
二、纸质投标保函的退还、注销
招标人应当在法定时间内确定中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向除中标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退还纸质投标保函并书面通知相关金融机构本项目准予提前注销纸质投标保函。具体注销事宜由投标人与金融机构协商。
招标人应在法定时间内和中标人签订合同,并同时书面通知相关金融机构向中标人注销纸质投标保函。具体注销事宜由投标人与金融机构协商。
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七、投标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若有澄清文件一律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南川区)》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无论投标人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的内容。
(四)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五)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
(八)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八、联系方式
(一)招标人:******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合勇
电 话:******
地 ******办事处白果路16号8幢
(二)采购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联系人:程欢欢
电 话:******
地 址:重庆市南岸区南坪开发路31号科尔大厦1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