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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和田县宗教人士赴京交流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年和田县宗教人士赴京交流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信息时间:
2025-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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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概况                                                    

    2025年和田县宗教人士赴京交流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4月11日 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TXZFCG(2024FS)35号 

    项目名称:2025年和田县宗教人士赴京交流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750000  

    最高限价(元):75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2025年和田县宗教人士赴京交流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750000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每年组织50名人员(爱国宗教人士、驻村管寺干部、民族团结模范进步个人、统战民族系统干部)赴京开展交流交往活动,主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增强“五个认同”,学习体会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历史文化、红色文化。分两批次实施,每批次25人,每批次往返7天。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15天(具体以甲方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标项1:(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投标人需提供本单位缴纳的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缴费凭证,新成立不足三个月的公司以实际发生的为准);
(3)投标人需提供2023年度或******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的资信证明);
(4)投标人需提供税务部门出具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如当月无需缴税需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无欠税证明),新成立公司按实际发生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无欠税证明;
(5)供应商近三年应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没有相关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8)是否按照采购文件要求足额缴纳保证金或电子保函;
(9)是否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3月29日2025年04月1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4月11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5年04月11日 11:00 (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99;翔晟CA服务热线025-******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1、所有供应商的报价高于采购预算额度视为无效报价(即作否决投标处理)。
2、为保证本项目服务质量,良好的售后服务;最低报价不作为中标的唯一依据。
3、所有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委员会认定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视为无效标处理。
4、更正补充公告请自行登录新疆政府采购网查看下载。
5、招标文件中部分加“*”、“★”、加粗、加下划线为招标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着重提醒各投标人注意,并认真查看招标文件中的每一个条款及要求,因误读招标文件而造成的后果,招标人概不负责。
6、投标文件中有弄虚作假的内容,其投标文件作废。(如假证书、假业绩、隐瞒不良行为记录、夸大荣誉、使用非本单位在职员工的相关证件及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条款等);在签订合同之前,投标人如发现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有弄虚作假内容,招标人可拒绝与其签订合同。并将其列入政府采购黑名单库。
7、投标供应商制作投标文件的CA锁必须和开标解密的CA锁为同一把锁,在解密过程中因为CA锁不同而导致解密失败的,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

地 址:******办公室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和田地区和田县百和镇团结路98-4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婷婷

电 话:******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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