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川区龙岩堆场磷石膏无害化处理设备采购及运营》
的补充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关于南川区龙岩堆场磷石膏无害化处理设备采购及运营的补充通知如下:
一、补充通知
对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
序号 |
招标文件条款 |
修改前 |
修改后 |
1 |
第二篇 二、磷石膏无害化处理运营部分 第1条 |
1、负责南川区龙岩堆场磷石膏无害化处理的生产、加工、管理,运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从磷石膏堆场取料到成品库堆放全过程,运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工人工资、管理费、规费、税金、能耗费用(水电气)等,但不包括销售。 |
1、负责南川区龙岩堆场磷石膏无害化处理的生产、加工、管理,运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从磷石膏堆场取料到成品库堆放全过程,运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工人工资、管理费、规费、税金、能耗费用(水电气)等,但不包括销售。如果因为销售不力导致产品库存多影响生产,按以下公式计算当月运营费用: 当月运营费用=当月实际消纳量×中标运营单价+(前三个月正常消纳量平均数-当月实际消纳量)×3.77元/ t |
2 |
第三篇 第九条其他 |
九、其他 1、为保障项目如期投产,招标人在合同签订前,有权对中标人的设备生产能力等进行实地考察,如果明显不满足招标文件的设备技术参数以及供货安装及投产时间要求的,则甲方有权取消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2、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
1、为保障项目如期投产,招标人在合同签订前,有权对中标人的设备生产能力等进行实地考察,如果明显不满足招标文件的设备技术参数以及供货安装及投产时间要求的,则甲方有权取消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2、投标报价中包含税金,设备采购税率为13%,运营税率为6%;增值税包含在结算价款内。投标报价中不含设备基础等土建工程费用,但包含设备安装所必须的预留预埋费用。 3、该项目的水、电、气由采购人安装至厂区内统一接口处,后端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在承包运营过程中,水、电、气等费用由供应商负责缴纳,单价以能源供应单位价格为准。 4、招标文件第三篇第六条付款方式第1款,年处理石膏粉不低于30万吨中年处理是指消纳磷石膏,年处理能力是指日历年,按每年正常生产300天,每天24小时计算。 5、本项目如因土建工程滞后影响设备安装及运营时,工期顺延。 6、采购人不提供办公区、生活区以及办公家具、网络、食堂等。 7、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
二、本补充通知是在招标文件的基础上,进行澄清与修正,如与招标文件不符时,以本补充通知为准。本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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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