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建设单位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有限公司油化实验室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见附件)及项目基本情况公示。
1.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有限公司油化实验室项目
(2)建设性质:新建
(3)建设地点:******街道东大路92号华源大厦四层
(******有限公司已建楼房华源大厦四层,建筑面积212m2,建设油品检测分析实验室1座。建设内容:包括实验区、操作区、清洗区、危废间等。负责对华电福建区域所属可门、邵武、周宁抽蓄等35家发电企业电力设备用油进行色谱、耐压、介质损耗等指标进行检测。
(5)投资总额:总投资3000万元
(6)职工人数:4人,无住宿
(7)工作制度:年生产250天,日生产8小时
(8******有限公司油化实验室项目位于******街道东大路92号华源大厦四层,项目用地手续合法,选址合理可行,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在采取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后,生产过程产生的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不会改变区域的环境质量现状,环保措施技术可行、经济合理,排放的污染物符合区域总量控制要求。项目建设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建设单位在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严格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后,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较小。因此,从环保的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2.建设单位简介
建设单位名称:******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琳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20@qq.com
3.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项目选址是否认可;着重关心建设及使用过程存在的环境问题;了解公众对项目环境保护的建议。
4.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等方式发表关于该建设项目及环评工作意见与看法(不接受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
自本信息公示之日起,公众可在1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信函等方式发表对该建设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与看法,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建设单位:******有限公司
2024年1月31日
******有限公司油化实验室项目环评报告表2024.01.31.doc